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潘俊等三名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0月28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变动,潘俊、邹宗斌、刘昌华等三名同志提出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据《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潘俊、邹宗斌、刘昌华等三名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人员
名 单
(2022年10月28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
免去王勇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
名 单
(2022年10月28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蒋青峰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莹莹为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洁为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冯悦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唐传凯为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副庭长;
任命尹萍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骜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晓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倪进辉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