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家和辞去宣城市五届人大代表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24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刘家和提出辞去宣城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家和辞去宣城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范广翔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24日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范广翔提出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范广翔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