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履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但在法律监督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如,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服务触角还需进一步延伸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转变司法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县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关注各类市场主体对公正司法的需求,依法强化对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税收管理、市场准入等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社会影响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并重,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杜绝就法律讲法律、就程序走程序、就办案而办案的机械执法、机械思维,依法慎用强制措施,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内外联动,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加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积极完善各内部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发展环境。探索创新法律监督方式方法,持续优化办案方式,针对形势发展需要,推进专业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办理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能力。全面贯彻平等保护理念,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惩治涉企犯罪行为,加大涉企“挂案”清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强化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推动有关行政机关落实整改,健全公检法司会商协作机制,加强数据对接、信息互通,积极探索研究服务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延伸服务触角,拓宽检察护企渠道。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持续坚持好、发扬好服务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企业的有机结合。加强对涉企常发型案件的系统性研究分析,精准为企业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广泛收集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诉求,主动走进企业、走进生产一线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提供有针对性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开展多元化法治宣传活动,主动邀请各类市场主体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以检务公开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借助新媒体平台,面向公众开展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企业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并按《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要求,在两个月内将办理落实情况予以反馈。
郎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