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郎溪人大】
【信息时间:2025-12-03 】
12月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少中主持会议,副主任宛冬梅、杨明珍、张沛、陈玉平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戴胜,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伟栋,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部分县法院法官、县检察院检察官述职报告,开展了在郎选举产生的市五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会议指出,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作风,全力以赴将各项筹备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大会高质量召开。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统筹协调,主动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的沟通联系,落实好“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此次述职的六位同志能够始终秉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郎溪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要立足工作岗位,主动接受监督、勇于自我加压,积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司法公正中展现更大担当。
会议指出,作为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尽心履职,发挥自身优势,当好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