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暨第七十六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忠才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少中,副主任邵宇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杰保、黄广林,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周家臻出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县法院有关负责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在碧河路县政务中心十一楼第1会议室召开。
会议初审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财政同级审计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稿草案)》;人事任免及其他相关事项。
会议讨论通过了《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议事规则》、《郎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县法院法官、县检察院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听取了人选工委关于常委会驻会委员联系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
就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陈忠才强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中央、省、市、县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抓紧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按期优质高效完成办理阶段任务。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继续以“年中看进度”方式对2021年1号议案《关于筹建钟桥水库的议案》进行重点督办,并选择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案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严格落实常委会驻会委员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机制,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