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决策部署,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郎溪县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总体实施方案》,并迅速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县委关于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决策部署的通知》,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率先垂范,积极为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贡献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通知指出,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是县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对标沪苏浙、发展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基于郎溪发展实际,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办好“十件大事”对于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县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通知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乡镇人大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县委关于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人大代表小组要把县委决定和总体实施方案纳入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广泛宣传、凝聚共识。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宣传办好“十件大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举措,积极营造全社会集中力量参与、支持办好“十件大事”的浓厚氛围。三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各乡镇人大要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办好“十件大事”精心谋划年度人大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小组要把“十件大事”列入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内容,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围绕集中力量办好“十件大事”,精准选题、深入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努力推动“十件大事”各项措施更好更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