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
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
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19年12月25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