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成根等四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成根、黄云健、牛四清、戴兴保等四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成根等三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
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郑成根、牛四清、戴兴保等三名同志提出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成根、牛四清、戴兴保等三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
名 单
(2020年12月22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俊的郎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